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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驻丹麦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类型:原创 分类:调研

2025-05-08 21:26

工作准证办理

1.主管部门

丹麦移民与融合部下属丹麦移民局(Danish Immigration Service)和丹麦国际招聘和融合局(The Danish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Recruitment and IntegrationSIRI)负责外国公民在丹麦居住和工作许可事务,以及加入丹麦国籍等有关移民事务的立法、国际合作等。

2.工作许可制度

外国公民要想在丹麦就业,必须获得居住许可或工作许可。丹麦管理部门在处理居住或工作许可申请的时候,主要考虑以下内容:(1)丹麦或其他欧盟国家居民是否有能力完成这项工作。(2)视工作性质,是否有必要为此出具居住或工作许可。通常情况下,外国人无法就相对简单的岗位申请工作许可,包括木匠、瓦匠及其他非技能型岗位,如邮递员、清洁工等。

在某些情况下,就业者需要得到政府授权。例如,外国医生只有得到丹麦国家健康理事会的授权才能工作。

3.申请程序

申请居住或工作许可程序依申请人身份不同而不同。申请人可以在准备好所需文件后,向丹麦驻中国大使馆提出,也可以直接向丹麦相关主管部门提出。

4.提供材料

申请工作许可所需提供材料,依据申请人身份不同而不同。以普通雇员为例,除按要求填写信息表之外,还要提供如下材料:护照复印件、两张护照照片、劳务合同、教育程度证明材料、授权文件(仅限需要丹麦授权的行业)和其他文件等。详细信息参见上述网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