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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许可怎么办理?
2008-12-31 18:34  文章来源:驻丹麦使馆经商处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一、主管部门
  丹麦难民、移民及融合事务部负责外国公民在丹麦的工作许可事务。除此之外,该部还负责有关移民,例如居住许可及加入丹麦国籍等事务的立法、国际合作等事务。
  二、有关工作许可的规定
  外国公民要想在丹麦就业,必须获得居住许可或工作许可。丹麦难民、移民及融合事务部在处理工作许可申请的时候,主要考虑以下方面的内容:
  1. 丹麦或其他欧盟国家居民是否有能力完成这项工作;
  2. 视工作性质,是否有必要为此出具居住或工作许可。通常情况下,外国人无法就相对简单的工作申请工作许可,这些岗位如木匠、瓦匠以及其他非技能型岗位,如邮递员、清洁工等。
  在某些情况下,就业者需要得到政府授权。例如,外国医生只有得到丹麦国家健康理事会的授权才能工作。
  三、如何申请
  申请居住或工作许可程序依申请人身份不同而不同,具体划分为三类:已就业的雇员、自雇者以及正在找工作的人。申请人可以在准备好所需文件后,向丹麦驻中国大使馆提出,也可以直接向丹麦难民、移民及融合事务部提出。详细信息请参见丹麦难民、移民及融合事务部网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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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人居住和工作许可规定     2003-11-11 18:0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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